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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深入推进我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我局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再次进行了检查和考核,以防止医疗机构药房管理下滑。 各县分局在检查中,注重工作方法方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并与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海北州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评定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结合药品使用单位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检查评分等工作,对全州354家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核,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通过检查,共评定出示范药房19家(比去年14家增加了5家,增幅35.7%),占全部参评单位总数的5.37%;标准药房202家(比去年111家增加91家,增幅81.8%),占57.06%;基本合格药房110家,占31.07%;不合格药房3家,占0.85%;无药药房20家,占5.65%。检查组对发现的1起涉嫌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对3家不合格药房进行了限期整改。 通过检查和考核,发现我州各级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我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切实发挥出了规范药品购进渠道,确保参保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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