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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核查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州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积极行动,及时向各县分局下发文件,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并于8日至15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核查“刺五加注射液”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中,一是各县分局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各涉药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二是从10月8日开始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全面的拉网式清查,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送中心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三是对乡镇以下村级卫生室、村级连锁店、个体诊所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因路途远等原因不能检查的单位,督促乡镇卫生院、配送中心从源头上进行核查,并通过电话联系进行全面核实,均已排除销售和使用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经过全面的清查,辖区内均未发现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全州范围内完全排除销售和使用标示为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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