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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分局、州药检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州委、州政府开展的“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和州纪委《关于制定上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州局制定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广泛征求各县分局、州药检所及局机关各科室的意见,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现将《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并于五月份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夏玺玉,副组长:李宁川、陈文杰,成员:马清芳、郑海容。州局各科室考核由州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县分局、州药检所考核由各县分局、州药检所办公室负责,每月汇总上报州局,并由州局综合评定,年终进行汇总。 二○○八年五月一日 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员 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的监督,建设高素质公务员及干部职工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贯彻党管干部的路线和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系统和州药检所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但当年因病、事假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发生奖惩。 第四条 本办法的考核随时登记,每月整理,每季度公示,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第五条 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分四大项进行,分别为理论学习、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 二、考核采用倒扣分的方法进行,即个人全年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项目分解,理论学习占10分,工作纪律占20分,工作作风占10分,工作效能占60分,工作完成不加分,工作未完成按本办法规定扣分。 三、考核时若每大项分值出现负分时,1分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第六条 考评标准 一、理论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10分) (一)无故缺席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及培训, 1次扣2分。 (二)参加各类学习会议及培训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三)未按时完成读书笔记及业务笔记,扣2分。 (四)未按时完成学习心得、调研文章,1篇扣1分。 (五)平时不思学习,不求进步,扣2分。 二、工作纪律(20分) (一)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及活动),1次扣1分。 (二)上班迟到或早退30分钟按旷工半日计,旷工半天,1次扣2分,旷工1天,一次扣4分,依次类推。 (三)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1次扣2分。 (四)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酗酒,1次扣4分,酗酒闹事者1次扣10分。 (五)领导临时安排工作,借故推托,一次扣2分。 (六)领导安排工作,恶意顶撞、谩骂,无理取闹者,1次扣7分。 (七)电话、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除公休假外无信号覆盖区域内提前打招呼),否则,联系不上者,1次扣0.5分。 三、工作作风(10分) (一)“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发现1次扣1分;群众反映的,查实1次扣2分。 (二)工作马虎,不负责任,扣3分。 (三)欺上瞒下,工作态度不端正,扣4分。 (四)缺乏大局观念和集体观念,扣4分。 (五)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处理事情不想办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领导,扣3分。 (六)服务意识淡薄,扣4分。 (七)对安排的工作任务,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扣5分。 四、工作效能(60分) (一)市场稽查工作人员的考核 1、未亮证执法,发现1次扣2分,群众举报的,查实1次扣4分。 2、未按计划及时开展药械市场稽查工作,发现1次扣2分。 3、未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发现1次扣3分。 4、未及时整理案卷,发现1次扣2分。 5、对兄弟省、市协查任务未及时查处,延误1次扣2分。 6、稽查工作相关信息未及时上报,不上报1次扣1分。 (二)办公室人员的考核 1、秘书要按时书写公文,延误1次扣2分。 2、秘书起草文件要使用发文稿纸,公文格式要规范, 出现1次错误扣2分。 3、州局秘书年内要书写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40期,各县分局秘书年内书写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20期,少一期扣2分。 4、秘书要妥善保管各类印鉴,违规交付他人,1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 5、秘书要将书写的公文交主管领导签发,未经签发的,1次扣2分。 6、打字员要认真打印各类公文,若与草稿有差异,每字0.1分,每段扣1分。 7、文件报送要按时,迟误1次扣1分。 8、文件报送缺漏单位,1次扣1分。 9、收文后及时附发文登记卡送各领导传阅,延误1次扣1分。 10、领导阅示后及时交责任人办理,延误1次扣2分。 11、文件乱丢乱弃,发现1次扣1分;文件丢失,查实1次扣2分。 12、未按时整理完成文件及各类档案,未完成档案扣5分。 13、到期档案按时进馆,延误1次扣3分。 (三)财会工作考核 1、账目不清楚、不规范,1次扣2分。 2、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报销经费,1次扣2分。 3、财会工作失误,1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扣4分。 4、不按领导安排及时办理,故意拖延办理财务手续,1次扣5分。 (四)司机工作考核 1、车辆管理、爱护不够,扣3分。 2、车辆钥匙违规交付他人,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 3、车内卫生差,扣2分。 4、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一次联系不上,扣0.5分。 5、司机不得私自随意使用车辆,违规1次扣5分。 6、司机根据安排按时出车,迟到1次扣2分。 第七条 出现违规现象,除按本办法考评外,还要按照《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八条 领导干部的考核以省局党组的考核为准,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纪律。 第九条 奖惩办法 干部年终得分95分以上者(含95分),每超1分奖励现金50元,得分85分以下者(含85分),每少一分罚款50元,得分在86至95之间者,不奖不罚。 第十条 年终评优、推荐后备干部、职务晋升以考核结果作参照,但不作为评比的直接标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明确规定事项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00八年五月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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