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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增强管理相对人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并推动全县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促进形成统一开放、文明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县分局按照州局的统一要求,在总结以往监管工作经验和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严把“五关”,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中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一是宣传关。充分利用电视和各类宣传活动等,加大对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及深远意义。
二是监管单位基础信息关。结合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努力健全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基础档案,并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
三是信用档案记录关。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样等工作,对涉药单位在药品经营、使用中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一一记录在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信用等级评价关。根据药品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的记录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将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五是调查研究关。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积极做好新形势下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总结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新情况、新经验,不断解决新问题。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去评价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成效,探索建立新形势下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县分局根据全年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样等工作记录情况,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共评定15家诚信企业,14家守信企业;在医疗机构(包括县以上)中共评定123家守信、74家基本守信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评定跟踪检查中重新评定示范药房3家,取缔示范药房1家,共8个示范药房,新增40家标准药房,共100家标准药房,88家基本合格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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